我們經常說的徵地拆遷,不懂程序的百姓將房屋拆遷和土地徵收的行爲歸爲一類,就連拆遷戶自己也分不清房屋拆遷和土地徵收,其實,房屋拆遷和土地徵收屬於兩種不同性質的行爲。
很多百姓說,自己的土地被強行徵收是否和強拆一樣呢,百姓的救濟程序是否和強拆的救濟程序相同呢,其實這裏還存在較大的差異和一些小細節,正是這些小細節才決定了案件的最終走向。
拆遷律師提醒,違法徵地和違法拆房並非同等,關於強拆行爲的另案救濟,不能免除權利機關對違法徵地行爲的查處職責。
關於違法徵地的相關規定
根據《土地管理法》的規定解讀如下,縣級以上自然管理主管部門,對違反土地管理法的規定進行監督監察,同時該法還說明瞭自然資源管理部門有權對各種違法徵收行爲,責令限期改正、沒收違法所得處以罰款等處罰的權利和職責。
在相關的法律規定中也明確說明,自然資源主管部門,如果發現他人、組織或者法人行爲涉嫌違法的,應該及時地查驗,對正在實施違法的行爲,應當依法下達停止違法行爲的通知書予以制止。
如何才能查處違法行爲
當違法徵地行爲確定存在時,百姓可以向縣級以上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提出查處申請,申請查處時,還應當附帶違法佔地的材料,查處部門應當及時的核查、制止並作出處罰。
百姓發現基層機關存在違法徵地、佔地行爲,或者通過暴力、逼迫的方式侵害百姓權益,引發了惡性事件的,可向上一級ZF舉報,問題嚴重的可向公安或者檢察院舉報。
申請查處後得到的答覆不合理怎麼辦
雖然我們擁有救濟申請查處的權利,但是往往我們得到的查出結果並不會滿意,又或者查處答覆驢脣不對馬嘴,隻字不提違法徵地的情況。
爲了更好的維護百姓的合法權益,百姓可以逐級的向上一級自然資源部門提起復議,要求覈查部門不履行查處法定職責行爲違法,當然後續還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維權。
拆遷律師提醒廣大的百姓朋友,在徵地拆遷過程中,查處程序是法律賦予被徵收人爭取合法利益的權利,雖然我們可以得到查處的回覆,但很多部門並不履行法定職責,再加上百姓不懂得法律程序,就被糊弄過去了。